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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:
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
申报条件:
(1) 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:
①、符合国家产业、技术政策,技术含量较高,创新性较强,技术处于国内领先
水平以上;
②、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,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
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;
③、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。
(2)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:
①、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②、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、开发、生产和服务业务;
③、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,并有持续创新的意
识;
④、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;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
于30%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%;
⑤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,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%;
⑥、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%;注册不足一年的新
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;
⑦、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、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。
申报时间:
按年度申报,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
材料要求:
①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;
②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
③、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》草本;
④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;
⑤、申请材料附件(主要包括):
A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。
B、经会计师事务所(或审计师事务所)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(复印件
)和相应的审计报告(复印件),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(复印件)
;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。经过审计的财
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。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,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
(复印件)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(复印件)。
C、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(如技术报告、查新报告、鉴定证书、检测报告、
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)。
D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(复印件)。
E、国家专卖、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,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(复印
件)。
F、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(如:专利证书,产权使用授权
书,产权使用认可书、技术合同等的复印件)。
G、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(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、环保
证明、奖励证明、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)。
上述书面材料加装申请材料目录后,按A4纸张尺寸,用管理中心统一提供的申请
材料包装封面一式六份装订成册,同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软磁盘一式两张,软盘
标签上要注明申请企业名称和申请项目名称。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。
表格下载:
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word格式 zip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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